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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怎么写起诉书?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2021年3月8日  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http://www.jqhwze.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怎么写起诉书?

房屋买卖多了,发生纠纷的概率就高了,如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开发商违约还是买房的人违约,出现纠纷就需要及时解决。所以,在下文就为大家推荐一篇买卖房屋合同违约起诉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怎么写起诉书

原告: ,性别: 汉族,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编:

被告:xxxxxx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彪 职务:总经理

注册地址:xxxxxxxxxx 邮 编: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 元,违约金 元/天,逾期7个月,。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 元。。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 年 月 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某悦花园 楼 门 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 年 月 日将首付款人民币 元,于200 年 月 日将贷款人民币 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 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08年 月 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 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08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08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07年 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合理请求都遭到拒绝,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询问,无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执行版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选择法院解决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是最好的方法,因为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公信力,很多人都会按照判决进行执行。当然,对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如需要法律帮助,建议登陆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在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因购房者多是与房地产公司签房屋订买卖合同,所以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当遇到交易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都会有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的疑问,同时因为这一问题也关乎广大购房者权利问题,我们为大家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答案是可以的,房产交易中购房者单方解约情形有以下几种:

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

如《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该条共有三款内容可供选择,其中第一款是继续履行合同,此款基本不选择。第二款是超过一定时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款是空白,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践中,双方通常选择第二款或自行拟定第三款,均约定在超过一定期限时,乙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不办理过户手续

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三款又规定: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由此可见,在卖方不按时交房或者不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当然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买受人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房屋买受人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且该履行障碍并非房屋买受人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实严重影响买方的履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情势变更原因,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单方解约注意事项

购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将构成违约。因此购房者如欲解除购房合同,应事先咨询专业律并按律师的指导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

现在大家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也都有答案了吧只要符合我们上文中提到的条件,我们购买方都是可以单方面提出解约的,同时这也是我国法律对于房产市场中购买方权利的保护,购买方只要注意行使解除权时书面通知卖方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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