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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一赔一?借名买房纠纷期间产权登记人卖了房子属于恶意买卖吗?

2021年3月11日  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http://www.jqhwze.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一赔一?

实际中,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不会出现退一赔一的问题。但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只要是没取得正式的房产证,那么就有可能因为卖房者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要求退一赔一的情况。

实际中,在商品房买卖中,你可以要求退一赔一的情况包括下面几种:

1、在你们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却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所以,在能够交房拿房产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要求对方协助去拿房产证。一般在现房交易中,可以要求拿得房产证后在交全款,这样可以避免买房者的风险。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也就是你一房二卖。通常这种情况是最后只能一个人取得房产,但是出卖人得赔偿另一个人的损失,就是退一赔一。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实际中,要是碰到这种的,通常就是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没办法确定损失,要求对方拿赔偿金的,而预计数额较大的,对方又不肯退一赔一的,建议可以直接委托个专业律师帮忙。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买商品房的时候,通常会遇到不正规的出卖人,建议就是在确定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审查好该房产的相关证件。如果对方就是有意欺骗,拿个虚假的证明给你的,那就可以联合多个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维权。其实,实际中,要求出卖人退一赔一,一般对方会不同意,如果你的损失较大的,建议还是直接找个专业律师去法院提起诉讼。

借名买房纠纷期间产权登记人卖了房子属于恶意买卖吗?

实际中,借名买房的风险是很大的,主要是在最后能不能顺利过户。一般来说,只要出名人没有违约的,接下来就不会出现问题。但实际中,由于借名买房后,房子的产权登记人是出借人,因此,要是出借人在出现房产纠纷的时候又将房子拿出去卖,以此牟利,这将会给借名人带来房产损失。

如果出借人在房产纠纷期间有这种行为的当然属于恶意买卖,这种已经损害到了借名人的权益。但是借名人也不用太过着急,出借人恶意卖房,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因为在借名买房纠纷期间,房屋产权归属尚没有得到确认,房子的状态应保持不变,一方擅自改变的房子状态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即如果此时产权登记人擅自买卖房屋,那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无效的状态就是房产恢复到买卖前,此时又可以继续处理房产纠纷。

但是,实际中,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出借人担心借名人不按时履行合同,从而影响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借名人就怕当自己交完房款,出借人又不肯及时过户,导致自己钱房两空。

想要避免借名买房的风险,得按以下这样做:

1、一定要认识到借名买房暗藏着“赔了房子又折钱”的风险,不要存有规避政策、钻法律漏洞的侥幸心理,尤其是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之类的保障性住房。

因为之后借名人将出借人告上法庭后,法院会先对就借名买经济适用房的合同判定是否有效,一旦被认定无效,那么出借人此时就真的是钱房两空了。

2、如果是因办理贷款困难这种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名买房,最好还是双方签订个书面协议,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固定借名买房行为。方便的话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明确出资人与登记人之间究竟是借款关系还是借名买房。

实际中,要是没有确定这些内容的话,一旦产生房屋产权纠纷就会变得复杂,而自己能否要回房子也会变得没底,所以千万要注意留下纸面证明。

3、实际出资人应留存出资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等。一旦出现房屋登记人对借名买房的事实不予认可的情况,出资人至少可以向登记人主张债权、减少损失。如果能够收集证据证明这个房子是自己打款的,那么,即使最后拿不到房,还是可以拿着证据要求出借人还房款。

当然了,借名买房出现纠纷时,借名人一定要留意出借人的动态,一旦发现有恶意出售房子的情况,就要及时制止,并且收集证据。房产的价值一般较大,建议最好在解决纠纷的时候找个擅长房地产领域的律师处理。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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